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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各网络群组信息传播管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10月01日 文章来源: 网信日喀则微信公众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各网络群组信息

传播管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正确引导网络舆论,规范各网络群组信息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各网络群组要加大传播推介权威信息、政策举措、科普知识、先进典型等内容,为实现日喀则市高质量发展汇聚众志成城、依法有序、守“网”相助、共同奋进的强大网上正能量。

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平台公约,严格落实群主管理责任,本着“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遵守网络底线,守护网络文明,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引导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共同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

3.各网络群组切勿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制造社会恐慌,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严禁传播未经公开的工作内容;严谨传播小道消息或未经核实的信息;严禁收集、转载、泄露个人隐私(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码,车牌号,家庭详细住址,电话号码等内容),坚决做到不复制、不截屏、不转发。群主有义务及时制止或举报群组成员失密泄密、造谣传谣和发布虚假信息的行为。

4.网络绝非法外之地。网信部门将加强网络巡查监管力度,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群组,视情节轻重,依法采取警示整改、暂停发布、关闭群组、降低信用等级、取消建群资格等处置措施;对落实群组管理责任不力或管理职责缺失的群主,依法追究其主体责任;对失密泄密、造谣传谣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群主、群主成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日喀则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

(编辑:王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