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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二届市委第七轮常规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委网信办进驻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4日 文章来源: 昌都市委网信办

根据昌都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3日,二届昌都市委第七轮常规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委网信办进驻动员会召开。会前,第一巡察组组长申建荣同志与市委网信办主要负责同志召开见面沟通会,通报了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沟通了入驻事宜。会上,市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陈磊同志传达了龚会才书记在2024年巡察工作会议暨二届市委第七轮常规巡察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申建荣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及自治区党委、市委部署,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委网信办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申建荣同志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市委网信办要深刻认识到二届市委第七轮常规巡察是对被巡察党组织全面工作的一次政治监督、政治体检、政治会诊。第一巡察组对照“四个聚焦”监督重点开展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实事求是查找市委网信办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市委具体要求执行落实情况方面、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把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在工作中。二要坚持“同题共答”。巡察组与市委网信办虽然职责不同,但工作目标相同,要紧紧依靠市委网信办工作职能职责,把握共鸣点,激发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内生动力,形成同频共振、同题共答的合力,共同落实好政治责任,做到同声相应,事往一处谋,劲往一处使;同心同向,抓好立行立改。三要严明纪律要求。巡察组要认真落实市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组作风和纪律的要求,严格按照党章、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组工作规则办事,严守职责边界,不干预被巡察党组织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昌都市委巡察干部纪律要求“100条”,发扬敢于斗争精神,不怕苦、不怕累,敢于较真碰硬,保持震慑常在。

市委网信办主要负责同志表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巡察工作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必须站在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的高度,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支持巡察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决服从巡察组的工作安排,确保此次巡察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全力做好保障,扎实推进巡察工作开展。全体党员干部要本着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确保巡察组了解真实情况、发现实际问题。三是抓好问题整改,全力补齐各项工作短板。全体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发现的问题、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将照单全收,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积极主动落实整改,确保此次巡察工作圆满完成。

据悉,市委第一巡察组将在市委网信办工作45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联系电话:0895-4733001、15289013051,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同时,在解放广场嘉禾酒店、茶马广场中国邮政集团、市藏医院等位置设置工作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5月25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巡察组受理信访的范围是:反映市委网信办班子及其成员、科室负责人(含已离退休、已调离),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单位及个人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编辑:李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