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1男子微信群辱骂他人,被拘!
近期,日喀则市岗巴县公安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求助:其在本村一个500人规模的微信群内遭他人多次辱骂、诽谤,个人名誉受到严重侵害,恳请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处置。
接到报案后,岗巴县公安局网安大队第一时间抽调警力开展线索核查、固定电子证据等工作。
经缜密调查核实,确认实施辱骂、诽谤行为的系本村村民扎某(化名)。办案民警依法对扎某开展询问,扎某如实供述,其因私人矛盾心存不满,为宣泄个人情绪,在微信群内多次发送语音,公然对他人进行辱骂、诽谤,对当事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
扎某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岗巴县公安局依法作出决定:对扎某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微信群等网络公共空间同样受法律约束。遇事应当理性沟通、合法维权,切勿因一时冲动在网络实施辱骂、诽谤他人等违法行为,一旦触碰法律红线,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编辑:马慧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