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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侮辱他人,卓某被罚!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4日 文章来源: 网信日喀则微信公众号

6月10日,日喀则市吉隆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接到群众报警求助:有人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包含其本人肖像及侮辱性言辞的短视频,公然对其进行人身诋毁、言语攻击,肆意侵犯他人名誉权,造成不良网络影响。

接警后,网安大队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研判网络线索、固定电子证据、溯源账号信息,全速开展案件核查处置工作。经缜密摸排取证,办案民警锁定违法行为人卓某,并于6月12日依法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问询。

经查,违法行为人卓某为宣泄个人情绪,擅自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带有侮辱性文字、附带他人肖像的短视频,公然侮辱他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卓某对自身网络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吉隆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卓某作出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言论同样受法律约束。随意发布侮辱诋毁言论、曝光他人肖像、实施网络霸凌等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请广大网民严守网络底线、敬畏法律法规,文明上网、理性发声,尊重他人隐私与人格尊严,共建文明守法、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编辑:马慧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