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为规范西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涉企行政检查行为,营造法治化、透明化的营商网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清单。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部门 及频率 |
1 | 对网站平台落实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 | 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3.《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4.《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 5.《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 6.《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7.《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 西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1次/年 |
2 | 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 1.是否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 2.采编业务和经营业务是否分开,非公有资本是否介入互联网新闻采编业务。 3.是否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具有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4.是否通过采编、发布、转载、删除新闻信息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 5.重大事项变更,是否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6.是否及时处理公众涉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投诉举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 西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1次/年 |
3 | 对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进行安全评估和监督检查 | 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1.《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 2.《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 3.《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4.《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 西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1次/年 |
4 | 对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 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2.《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 3.《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 4.《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 | 西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1次/年 |
5 | 对网络数据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 1.是否实行数据分级分类管理。 2.是否符合GB/T 43697-2024《数据安全技术 数据分类分级规则》、GB/T 45577-2025《数据安全技术 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方法》等国家标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2.《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 3.《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 | 西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1次/年 |
6 | 对履行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义务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 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3.《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 | 西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1次/年 |
7 | 对重要信息系统安全风险进行检查 | 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 西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1次/年 |
8 | “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回头看相关监督检查 | 平台在组织实施、乱象整治、制度建设、操作管理、技术系统等方面,是否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做好相关落实工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4.《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5.《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 6.《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 | 西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1次/年 |
9 | 对技术防护措施、数据出境合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3.《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 4.《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 5.《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 6.《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 7.《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 | 西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1次/年 |
注:依据有关规定,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或者相应企业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可以不受频次限制。
(编辑:边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