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数据应用条例》发布 将于明年3月起施行

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18日 文章来源: 人民邮电报

记者从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江西省数据应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0日通过,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在数据资源方面,《条例》提出,处理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遵循最小必要和合理期限原则,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并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履行个人信息处理者的法定义务。数据处理者对在开展数据处理活动中所知悉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和保密商务信息等数据,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在数据要素市场方面,《条例》要求,数据交易场所应当建立公平有序、安全可控、可用、可信、可流通、可追溯的数据交易环境,制定数据交易、信息披露、自律监管等规则,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鼓励市场主体通过数据交易场所开展数据交易活动。

《条例》提出,省人民政府应当统筹部署数据应用工作,发挥数据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和数字政府建设中的支撑作用,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水平,以数字化转型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创新,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此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动数字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数据应用领域的产品服务创新,推进布局数字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鼓励发展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建立创新联合体、创新战略联盟等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子千)


(编辑:索朗次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