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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就网络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回应网络时代司法需求 捍卫网络空间公平正义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0日 文章来源: 人民法院报

6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网络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2024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网络强国战略目标10周年,是中国全功能接入国际互联网30周年,也是中国网络法治建设起步30周年。发布会介绍,截至目前,中国制定出台网络领域立法150多部,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本,以法律法规为依托,以传统立法为基础,以网络专门立法为主干的网络法律体系,搭建了中国网络法治的“四梁八柱”,为网络强国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周加海介绍了涉网纠纷的相关情况,他表示,涉网纠纷涉及主体较多,法律关系相对复杂,新类型纠纷层出不穷。人民法院多措并举,依法公正高效处理各类涉网纠纷,依法惩治各类网络犯罪,有效维护网络空间的安全和秩序。

周加海介绍,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三步走”,逐渐实现把线下审理搬到线上。第一步是在杭州、北京、广州设立三家互联网法院,探索“网上纠纷网上审”,同步探索手机端的“移动微法院”。第二步是制定司法解释,将在线诉讼推广到全国法院。第三步是推动修改民事诉讼法,明确在线诉讼活动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23年,全国法院受理案件数量突破4500万件,其中三成实现在线立案,一半以上的法律文书在线送达,大大提升了审判质效,方便了人民群众。

针对网络催生的大量新类型纠纷,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裁判,在把握法律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明边界、定规则,确保网络不成为法外之地。202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专门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网络侮辱、诽谤犯罪的公诉标准和办案要求。同时,人民法院通过制发司法建议、发布典型案例、参与网络立法,联动相关部门完善网络治理,促进互联网平台履行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努力实现涉网纠纷和违法犯罪的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

导航电子地图是否应受著作权法保护?算法技术属于商业秘密吗?“直播卖惨”等实施欺诈营销行为应如何治理?爬取平台数据构成不正当竞争吗?

结合相关案例,周加海介绍了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有关情况。他表示,人民法院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通过审理涉及算法、生物技术、量子技术等高新技术领域的案件,鼓励前沿科技和未来产业创新发展。在保障新业态健康发展方面,人民法院通过审理“大数据杀熟”、平台强制“二选一”、干扰搜索引擎排序、制造虚假流量等新类型案件,保障网络环境中的公平竞争,同步加强前端治理,引导和规范互联网平台健康发展。在激发新型生产要素活力方面,人民法院通过审理相关案件依法稳慎平衡好数据生产、加工、流通等各环节、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努力让数据这个新型生产要素释放出最大效能。

此外,人民法院也在不断探索推进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努力以新质生产力促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当前,人民法院正在加紧建设数字法院,力争到今年年底实现全国3500多家法院在“一张网”上办案办公,促进审判工作和诉讼服务进一步提质增效,努力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还就信息通信领域法治建设、网络法治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发展、规范网络市场健康运行、建设清朗网络空间、维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人工智能法治建设、数据跨境流动立法等方面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记者 乔文心)

(编辑:旦增尼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