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受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的公告
为促进西藏自治区生成式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和规范应用,根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西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现就受理我区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工作进行公告。
一、备案主体
注册地为西藏自治区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
二、备案范围
面向境内公众提供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
不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无需备案;通过API接口或其它方式直接调用已备案大模型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或功能的,无需备案,但需向西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提出上线申请,申请通过后,方可上线提供服务。
三、备案材料提交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填写完成相关备案材料后提交西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审核。
四、备案结果告知
完成备案后,西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通过官网(https://wxb.xzdw.gov.cn/)及“网信西藏”微信公众号公示已备案信息。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91-6591203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3:00、15:30-18:00
(编辑: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