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西藏自治区党委网信办部门预算
2026年西藏自治区党委网信办部门预算
2026年2月6日
目 录
第一部分西藏自治区党委网信办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西藏自治区党委网信办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是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为正厅级。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是负责落实党中央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二是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统一领导及工作部署。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西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下简称:西藏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列入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序列,具有政府行政管理职能。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西藏自治区党委网信办部门预算,由机关本级一个预算单位构成,无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部门。
第二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1494.96万元(含上年结转结余1263.35万元),比上年增加1723.41万元,增长8.72%。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纳入部门收入预算;干部职工总数增加;休假探亲费及增加一次休假探亲费提标;食堂运行补助经费提标。支出预算21494.96万元(含上年结转结余1263.35万元),比上年增加1723.41万元,增长8.72%,。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纳入部门支出预算;干部职工总数增加;休假探亲费及增加一次休假探亲费提提标;食堂运行补助经费提标。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88.7万元,比上年减少88.2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与运行,实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8.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2万元,比上年减少88.2万元。)比上年减少88.2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与运行,实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公务接待费0.5万元,用于中央网信办、各省网信办来藏调研、考察接待。截至2026年1月20日我办公务用车保有22辆,车辆运行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及市区因公出行、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51.83万元,比上年增加459.70万元,增加33.02%,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总数增加;休假探亲费及增加一次休假探亲费提标;食堂运行补助经费提标。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109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090.1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车辆22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9台(套),无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221.5万元,主要是:国产计算机更新替代。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52个,资金4700.89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自治区网上重大主题重大议题传播 | 251.32 | 做好重大节庆时点的网上宣传工作;办好第七届中国西藏网络影像节 |
自治区互联网法治建设工程项目 | 205.38 | 做好“互联网+法治宣传”系列活动;办好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部分涉密事项在预算公开时予以剔除。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编辑:旦增尼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