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西藏网络辟谣宣传优秀作品征集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深化网络生态治理,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网络辟谣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广大网民辨谣防谣能力。西藏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开展首届西藏网络辟谣宣传优秀作品征集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辟谣宣传作品。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西藏自治区党委网信办
承办单位:西藏自治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拉萨市委网信办
二、参与方式
(一)征集对象:面向全社会公开进行征集,以团体或个人名义报名均可。
(二)征集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30日止。三、作品评选
主办方将于2026年8月组织评选并发布首届西藏网络辟谣宣传优秀作品名单,并为获奖单位或个人发放奖杯、荣誉证书。
四、作品要求
(一)征集类别
此次作品征集面向2025年1月至2026年7月原创的网络辟谣宣传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类、图片类、音视频类等。主题聚焦网络辟谣主题,坚持正确导向,确保内容权威、事实准确、依法合规,并具备原创性、时效性与传播性。
(二)报名要求
1.作品报送时,统一打包压缩,文件命名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投稿需同步附带100字以内作品简介,说明作品主题、创作背景、创作意义、传播效果等内容。
2.使用AI技术创作的相关作品需按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等有关规定添加“本内容经AI技术辅助生成”标识。
五、作品展示
本次活动征集评选的优秀作品将在第二届西藏网络辟谣宣传日活动启动仪式上展播,同步在“西藏网络举报”“西藏网络辟谣”等平台开展宣传展示。
六、作品权益
(一)所有投稿的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存在版权侵权问题。作品中如使用他人肖像、照片、图片或音乐等内容,必须注明来源,且取得权利人或作品著作权人授权许可。作品内容所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版权)许可事宜由投稿者负责,如发生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由投稿者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责任。
(二)投稿者一经投稿,即视为活动主办方对投稿作品拥有使用权,活动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编辑,并通过“西藏网络举报”“西藏网络辟谣”平台发布,发布时间不限。
(三)投稿的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如违反,活动主办方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评权。如因作品侵权而使主办方遭受争议或索赔的,投稿者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七、其他说明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主办方有权对活动规则进行解释,并根据活动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投稿者应完整阅读本征集公告内容,一经投稿便视为同意受本征集公告内容约束。
(编辑:朗杰拉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