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四则案例看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攻略
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广安区法院、前锋区法院发布四则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增强防骗意识,提升辨别能力,保护财产安全。
案例一
【基本案情】
2019年3月至7月,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幸某、杨某、汤某等人先后在贵州省遵义市沈阳路某小区居民房等地,组织闫某、周某等人进行诈骗活动。
团伙内成员冒充女老师,添加被害人为微信好友,聊天中骗称自己和男朋友分手要去某地支教,或去某地散心、看望当地小朋友,博取对方的同情和信任后,以小朋友生病没有钱医治、需要买学习用品等理由骗取被害人的赞助和捐助。2019年3月至7月,该团伙诈骗所得资金758994元。截至案发前,核实的被害人已达51人。
【案件处理】
法官提醒
案例二
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张某、陈某等人分别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居民屋、马来西亚槟城“皇家酒店”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案件处理】
法官提醒
本案中,以张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在国外成立虚假投资平台,雇佣他人添加中国境内不特定人为微信好友并将其拉入其创建的“股票交流群”后,谎称有公司重组上市等赚钱机会来诱导被害人在虚假的平台上投资。近年来,虚假投资理财诈骗,逐渐成为损失金额最大的电信网络诈骗形式。投资者要擦亮双眼、提高警惕、保持清醒,提高识别和抵制电信诈骗的能力,提防股票投资交流群、投资赚钱内幕、内部投资平台、“稳赚不赔”项目等诈骗套路,理性判断所谓的高额回报是否符合正常的经营规律、商业逻辑,不要下载、点击未知来源的网址链接和App,避免落入诈骗陷阱。
案例三
【基本案情】
【案件处理】
法官提醒
案例四
【案件处理】
法官提醒
(编辑:户静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