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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力强围堵 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发布时间: 2023年08月29日 文章来源: 人民法院报

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要聚焦证据认定难、案件定性难、判后追赃难、协同作战难、宣传入心难等瓶颈难题,实现全方位协同治理、全链条纵深打击,筑牢反诈“防火墙”,守好群众“钱袋子”,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当前,随着我国信息网络技术快速发展,犯罪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一些传统犯罪呈下降态势,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网络犯罪则持续高发多发。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要聚焦证据认定难、案件定性难、判后追赃难、协同作战难、宣传入心难等瓶颈难题,实现全方位协同治理、全链条纵深打击,筑牢反诈“防火墙”,守好群众“钱袋子”,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近年来,通过持续深入开展“云剑”“断卡”“断流”“拔钉”等专项行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快速上升态势有所遏制,但打击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是案件多发频发,涉案金额大,群众深恶痛绝,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稳定。二是犯罪涉及地域广,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跨省、跨区域甚至跨境的特点日益突出,犯罪分子普遍采用异地作案、异地取款甚至跨国取款的方式,地域流动性大,波及范围更广。三是诈骗手段高科技,犯罪分子充分利用新型高科技设备或软件实施诈骗活动,熟练掌握短信群发技术、电话改号技术、木马技术、网银技术等新技术手段及相关规则,根据受害人的性别、年龄、身份等特点精心设计剧本,严密地开展话术训练,使受害人防不胜防。四是作案方式翻新多变,诈骗分子利用大数据监管漏洞,综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不断翻新诈骗方式,除公安部公布的刷单返利、虚假投资理财、虚假网络贷款、冒充客服、冒充公检法等五类高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外,还有虚假购物诈骗、网络游戏虚假交易诈骗、退税补贴诈骗、中奖诈骗等上百种诈骗方式,犯罪分子作案手法层出不穷,受害人防范难度不断加大。五是犯罪行为更加隐蔽,诈骗分子通过隐藏网络IP、修改电话号码、改变语音特征及上传虚假视频或照片等技术手段掩盖犯罪事实,增加了犯罪行为的隐蔽性,导致取证工作难度加大。六是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受害群体更加特定化,犯罪分子通过向特定人群推送精准的欺诈内容,步步设套,环环相扣,实施远程精准诈骗。七是犯罪组织团伙化、产业化、链条化,诈骗团伙分工精细,层级明确,上下衔接,组织严密,形成完整的利益链条。八是判后追赃难,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往往涉案人数多,受害人范围广,犯罪数额的认定纷繁复杂,造成法官对事实认定、证据认定及追缴存在实际困难。目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仅靠公检法部门的打击是不够的,很难彻底阻断此类犯罪的发生。全社会应携手努力,断其源,打七寸,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主责,行业监管,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坚持整体联动,形成打击合力。首先,要坚持党政主导。积极推动党委、政府把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摆上重要议程,提升到党政工程、民心工程抓紧抓实抓深抓细,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其次,要强化协同作战。公检法等部门要协作配合,统一执法标准和证据规则,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形成强大震慑力。其他行业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责任,社会各方力量要积极参与打击治理工作,共同构建全社会反诈新格局,最大限度挤压犯罪空间。最后,要狠抓责任落实。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和行业部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完善制度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健全责任体系、拧紧责任链条、加强督导考核,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发态势。

加强源头治理,斩断犯罪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不能仅靠事后的法律惩戒,更应该注重加强源头治理。互联网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建设,筑牢“防火墙”,做好网民个人信息保护,防止网民个人信息泄露。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网络监管,从源头上对网络犯罪进行有效预防和抵制,必要时引入预警机制。金融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银行卡办理、网银转账等业务的审核和监管,特别是加强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监管力度,建立快速止付和账户冻结机制。通信部门应全面落实电话实名制登记,严禁违规放号和违规租用线路,并加快研发科技监管措施,打击利用“VOIP网络电话”“任意显号软件”等新技术进行的犯罪。尤其需要注意的是,银行、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社保等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部门应加强信息安全监管,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信息保护力度,发现信息泄密行为应当及时报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条件的单位还可以邀请信息技术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增强职工的保密意识和防范意识,减少公民信息泄露的可能性。

提升办案质效,全力追赃挽损。人民法院要把追赃挽损作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的一项重要工作,坚持依法审判和追赃挽损联动,加强与公安、检察、金融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协作配合。在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对犯罪数额进行专业审计,完善全案证据,并对涉案财物进行严格审查,区分被告人的个人财物和涉案的诈骗所得,对于一些案情重大、被告人数较多、分布地域广且分案处理的案件,各收案法院应做到收案有沟通、判前有平衡、判后可执行,避免各自为战、同案不同判及判后涉案财物执行不能的情况发生。在审理阶段,要准确甄别、审查认定涉案财产,深挖利益链,依法采取查封、冻结、没收及判处财产刑、从业资格禁止等措施,摧毁诈骗团伙的经济基础,加快推进财物返还,最大限度减少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在执行阶段,要加大财产处置执行力度,做到应追尽追、应退尽退、应赔尽赔。

全面深度宣传,营造浓厚反诈氛围。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前期防范是重点,这是一项综合工程。人民法院一是要积极主动搭建宣传平台,联合公安、检察、学校、银行、证券及各类金融机构、快捷支付平台共同参与搭建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宣传平台。二是要创新宣传方式,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制作短视频宣传推送电信网络诈骗防范知识,揭露犯罪手段,提高群众识骗防骗能力。深入开展反诈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六进活动”,积极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通过发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持续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三是要加大重点宣传,对学生、老人等易受骗群体进行“浸入式”教育,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为易受骗群体“量身定制”反诈防骗提示,发动群众群防群治,营造“全员、全社会反诈”的打击治理氛围。

(田鹤城 周敏鸽,作者单位: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马慧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