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六大政法舆情效应解析
编者按:
日常发生的诸多网络事件中,引发的舆情反馈不尽相同,这些舆情反馈虽是网民行为习惯以及传播机制的具象化表征,但也存在一定的共性特征。在研究舆情生成、发展等问题时,业内人士会用经济学、传播学等领域中某些“效应”,对舆论场的某些共性现象进行描述、归纳,这便是舆情效应。法治网舆情中心从2023年发生的涉法舆情事件中,选取舆论影响力较大、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观察,总结出今年最为凸显的六大效应,并从特征、原因、影响等不同维度加以分析,为政法机关明晰舆情生成规律,更好地处置舆情提供参考。
类型分析
1. 回音室效应
在社会传播学中,回音室效应是一种常见的信息传播效应,其本质源于人们的“选择性接触”心理,即公众更倾向于寻找、接受并分享与自己兴趣或观点同质的信息。而当下的算法技术也刚好顺应了这一心理机制,推送可以迎合用户偏好的信息,强化了信息的同质性。网民基于相似信息链接到志同道合的群体,使得群体内部观点的一致性越来越强,最终形成内部一致的信息环境。现实生活中,网民之间难以调和的立场冲突是造成一些舆情事件无法快速平息的重要原因,回音室效应则加剧了这种立场上的对峙。比如近年来,因“熊孩子”在公共场合吵闹而引发的纠纷事件频出,舆论场中出现较明显的“厌童”倾向,并逐渐形成“有孩族”和“无孩族”两大阵营的争辩。今年5月,成都高铁掌掴事件发生后,这种立场争议更是凸显,网民一边倒的批评涉事家长管教失职,指责“熊孩子”的言论一时占据上风。而当地警方将双方行为认定为“互殴”的结果与公众原有立场相悖,一度令网民无法接受,导致舆论争议扩大化。
这种高度同质化的群体认知还容易形成圈层化传播,令不同群体之间形成沟通壁垒,造成舆论场更极端的情绪反应。在四川烈犬咬伤女童事件中,起初公众都是抱着同情心理,为受害女孩打抱不平。但是,当个别地方政府部门粗暴治理流浪犬的案例曝光后,舆情风向开始偏转,不少爱狗人士迅速站在同一阵营,称“流浪狗的命也是命”,部分网民还将不满转移到受害女童和家人身上,对其进行网暴,使一起意外事件扩大化为网络中不同群体间的骂战。同时,激烈的对抗情绪还从线上传导至线下,比如贵州一男子为保护女儿打死未牵绳的小狗,其女儿被爱狗人士滋扰恐吓,引发舆论场失序和现实安全风险。
2. 晕轮效应
舆论场中,网民对于事件的判断和评价与其对类似事件的既有印象息息相关。这种基于个人主观推断,由此及彼的思维定势就是“晕轮效应”。其具体表现是,公众原有的刻板成见会在舆情事件发生后率先抢占思维“优先级”,令其走入立场误区,尤其当前互联网信息碎片化、零散化传播的特点,令人难以客观看到事件全貌,也为官方扭转舆论方向造成阻碍。典型如涉官涉富类舆情事件。在网民一贯认知中,官员群体、富人群体大多是享受某种特权的“既得利益者”,一旦曝出相关舆情,公众认知总是会朝着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方向发展。此时若官方在处置阶段稍有失误,就会滋生权力干预司法、包庇涉案人员等臆测。比如,深圳“北极鲶鱼”炫富事件,针对退休干部钟某某是否涉贪涉腐等疑问,涉事交通局在长达半年的时间内仅多次强调“正在调查”,但没有作出任何实质性回应,加深了网民的“特权想象”。又如,近期河南接连发生南阳迷笛音乐节盗窃事件、多起秋收“哄抢”事件,不少网民基于此前的负面印象,对河南借机嘲讽、贬损甚至攻击抹黑,令个案事件扩大至类案现象,放大舆论场上的矛盾冲突。可见,“晕轮效应”主要是网民的惯性思维作祟,其带来的认知偏见往往会加剧舆论场割裂,造成特定群体的被“污名化”,亦对构建社会共识产生巨大破坏力。要破除这种效应,政法机关需在舆论引导时加强正面案例宣传,且要注重全方位的事实呈现,全力扭转舆论口碑。
3. 蝴蝶效应
观察案例发现,这一年中,由小事件、小线索引发“大舆情”的情况颇多,微小的偶发事件通过新媒体的推动引爆舆论成为重大舆情,是“蝴蝶效应”的典型体现。网络舆论传播中的“蝴蝶效应”是在网络舆论初始条件不确定的情况下,进行意见表达时形成非线性的、不规则的一种混沌现象。信息从发布者经由网络向接受者的传播的过程,是一个动态的、复杂的进路,无法被准确预计和完全控制,随着普通网民参与互联网的程度不断加深,其越来越多地承担着信息塑造者的角色,每个个体都拥有微妙的“蝴蝶力量”,并积少成多地对舆情走向产生影响。呈现“蝴蝶效应”的事件起始状态往往比较简单,但造成的后果却常常不可控。这里的“简单”主要体现在传播内容和渠道上,即由一张图片或一段视频等单一内容引发舆情。如广州发生的地铁偷拍乌龙事件、西南科技大学“馄饨阿姨”事件等,舆情曝光源于几张含义不明的聊天截图或简短的现场视频,但也正是由于缺乏关键信息,才给了舆论充足的讨论空间。在后续的发酵过程中,有关信息的真实性存量减少,虚假性变量逐步递增,事实内容被谣言挤占,令无足轻重的小事在网络中掀起巨浪。这种难以控制和预测的混沌力量会将社会中的负面内容显著放大,对舆论场稳定构成潜在威胁。
4. 长尾效应
长尾效应原本是一个经济学领域中的概念。在舆情研究中,其指的是一些重大舆情事件热度虽过但影响力仍存,每当与之有关的新的争议点出现,事件舆情出现复燃,舆情在多种因素影响下周期被拉长。在自媒体时代,互联网的发展推动信息获取成本降低,公众逐渐有更多精力关注网络事件的非主体部分即“尾部”,这类分散的注意力汇聚起来形成较强的话语场和传播效力,所产生的总体效益甚至会超过“头部”,引发较高的舆情反弹风险。以2023年案例样本为例,舆情长尾效应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未闭环事件留下了讨论空间。比如,此前曾引发高度关注的孙卓被拐案于今年10月迎来新进展,案件以往的影响力迅速激活网民记忆。二是官方前期处置出现失误,给舆论再发酵留下“气口”。比如吉林村民私搭浮桥被判刑事件,该事件曝光后,当地政府是否涉嫌不作为等核心问题持续受到热议,但官方权威调查结论迟迟未能出炉,加上网络上真假难辨的各种爆料,导致案件陷入“罗生门”的窘境。此类舆情中,由于事件主体与次生内容黏连性较强,负面情绪也会短时间内再次堆叠,释放出更强烈的舆论冲击力。
5. 共情效应
近年来发生的众多热点事件中,情绪先于事实传播的情况十分常见,造成这种结果的一个重要原因便是共情效应在起作用。共情效应是指一个人能够理解另一个人的独特经历,并对此作出反应的能力。在现实生活中,公众惯于会带着“推己及人”的心态对社会事件作判断,这种移情机制会促使同样的情绪在网民之间形成传染。相比于理性的事实,生理性的情绪调动更具有感染力和传播力。部分舆情事件能够第一时间引发网民关注,大多是因为在情绪上与当事人实现了共振。一般来讲,网民容易产生共情的对象通常是传统意义上的弱势群体,如山西一未成年人被霸凌逼吃排泄物、广东一孕妇遭到殴打猥亵等,这里面的未成年人、女性等身份标签迅速激发网民的恻隐之心,一时之间各种指责施暴者,要求对其严惩的声音不绝于耳。此时政法机关需反应迅速、通报及时,并要注重承接和安抚舆论情绪,与网民产生共情,引导舆论回归理性。不过,另一方面,这种情绪反应机制也会被道德败坏者加以利用,成为其操控公众情感、误导舆论的手段。比如,自今年3月起,无锡女子潘某连续数月发文,称3岁的女儿遭到蛋糕店店主汤某猥亵,但当地警方却决定不予立案。该女子还放出诊断记录、图片等“有力”证据,激发网民同情、愤怒等情绪,不少网民直接将舆论矛头对准店主和当地警方,甚至衍生出网暴店主、打砸店面等极端情形,直到无锡警方发布800多字的详细通报,才令舆情彻底反转。
6. 破窗效应
部分热度颇高的舆情事件并不是事件本身有多复杂,而是因为在事态发酵的过程外部信息不断增加,导致事件主体逐渐“臃肿”,网民迷失在混乱的信息流中,从而作出错误的观点判断和情绪反馈,导致舆情复杂化,这就是“破窗效应”作用下引发的连锁反应。“破窗效应”本意用来形容一幢具有少量破窗的房子,若不修葺破窗,那么将会出现大量的破坏者砸碎更多窗户,其引申意义则是指环境中的不良现象如果被放任存在,会诱使人们仿效甚至变本加厉。这类效应的最典型体现就是网络谣言类舆情事件。一方面,“破窗效应”往往开端于第一个“砸碎玻璃的人”,即造谣的始作俑者,他们也是事态恶化的源头和起点。造谣者为了让谣言有更高的可信度,会瞄准当下舆论场中容易挑动情绪的敏感点,以此博得关注。比如“中电科加班”事件的谣言就是击中了网民厌恶“加班文化”的心态,因而在舆论场大肆传播;苏州大学一男生“造黄谣”事件中,则是契合了当下“性别对立”这一敏感议题,进而滋生了大量以性别为标准划线站位的极端言论,这种对社会矛盾的反复挑唆会让舆情生态变得更加脆弱。
需要注意的是,“破窗效应”中,接踵而至的砸窗户的“后来者”们,对舆论场的破坏力也十分巨大。如江西胡某宇失踪事件中,在警方通报的空窗期内,先后出现了120余种虚假信息,许多网民或自媒体抱着法不责众的心态对谣言进行散布传播,给案件的调查和澄清造成困难。该舆情效应带来的负面后果启示相关部门,处置部门需提前建立一整套针对“破窗”的防范、修复和惩处机制,不止要在事件发生后及时修好窗户,纠正补救,还需在事前防范,充分关注细节、防微杜渐。
结语
由上文论述可看出,不同网络环境下,舆情的表现形态虽各有不同,但其背后的舆情效应作用机制却是有规律可循的。其中,网民作为舆论事件中最庞大的参与力量,其携带的情绪经社交媒体传播后发生变异,成为影响舆论场的最不稳定因素。政法机关在应对各种舆情事件时,需规避对网民言论的粗暴打压或强行扭转,要高度重视舆论场的心态变化,以理解和引导舆论情绪为出发点,做到事前敏锐察觉,事中及时安抚,事后因势利导,适时纠正舆情传播中的非理性倾向,降低社会冲突发生概率。在日常工作中,政法部门也需注重提升自身的话语权及公众认可度,逐步培养官方应对舆情和引导舆论的“硬本领”,与公众之间建立双方沟通的良性循环,助力个案舆情事件的平稳解决。
(编辑:马慧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