攒局网络赌博 抽头渔利获刑
每逢佳节,除了聚餐,打牌这项娱乐活动也备受青睐,但是,沾“赌”可能犯法。近日,津南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开设赌场犯罪案件。
本案中,被告人邵某使用其微信账号创建微信群,并在软件上购买房卡建立俱乐部,先后招揽50余人通过加入微信群前往其建立的网上俱乐部房间内进行麻将赌博,并提供结算服务,由输家通过微信将所输赌资支付邵某,按照每局收取8元或15元的方式抽头渔利后,邵某将剩余款项通过微信转给赢家。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邵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网络社交软件组建聊天群,组织群内成员通过App进行赌博,利用网络社交软件进行控制管理,以收取费用方式获利,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邵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提醒,正常娱乐与赌博最大的区别是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正常娱乐一般是指亲朋好友之间不以营利为目的,或带有少量金钱输赢的娱乐活动。而赌博一般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行为。赌博行为轻则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则可能触犯《刑法》,构成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春节假期,团聚时刻请大家谨记,小赌不怡情,大赌更犯法。(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编辑:户静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