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网络使用与网络安全须平衡保护
用微信提交学习报告、视频平台娱乐学习,甚至在小程序完成选课请假,这些已成为很多青少年的日常。
身处网络化、信息化时代的未成年人,是“数字原住民”,网络已成为他们生活的一部分。本刊记者注意到,与早些年将网络视为洪水猛兽不同,如今,家长和老师对待未成年人上网的态度更为宽容。
“保护网络中的未成年人,而不是保护未成年人远离网络。”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李怀胜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要平衡未成年人的网络受保护权与网络发展权,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不良信息影响的同时,为未成年人提供适合其身心特点的学习资源。
未成年人触网年龄趋低
“我家小孩五年级,同学很多都有小红书和视频号记录生活和打游戏碎碎念。”一位来自内蒙古的家长说。
近年来,互联网深度融入未成年人成长,成为其学习、社交与生活的重要场域。2024年11月公布的《第六次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调查报告》显示,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已接近2亿,互联网普及率达97.3%。
网络文化良莠不齐,伴随着未成年网民规模扩大,一些家长产生对青少年沉迷网络、不良信息侵蚀其“三观”的担忧。
“同学都有社交账号,如果不让孩子上网,会不会让她被孤立,失去朋友?”是否该让未成年人、特别是低龄未成年人远离社交媒体,远离网络,成为家长反复纠结的问题。
未成年人与网络相伴相生,想让他们与网络世界隔绝注定是徒劳的。数据显示,未成年人接触网络的年龄越来越低。视频类平台已超越传统媒体,成为青少年获取新闻资讯的主要渠道。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附属中学校长牟成梅曾在《青少年蓝皮书: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报告(2024)》(以下简称蓝皮书)发布会上表示:“现在的孩子生活在互联网的生态当中,从抖音上看新闻,我觉得这就是他们获取信息的方式,我们要接受。”
据该蓝皮书数据显示,未成年网民利用互联网进行学习的比例达到92%,在网上游戏、聊天、购物消费等也是未成年人经常进行的网络活动。
对比近几年的调查数据,记者发现,未成年网民拥有属于自己的上网设备的比例逐年提升,家长对未成年人用网的监管尺度也呈现“宽松”趋势。
在李怀胜看来,网络是未成年人“与生俱来”的生活方式。需要在兼顾未成年人的网络受保护权的基础上,充分保障其网络发展权。
从单一保护转向平衡保护
我国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顶层设计日臻完善。2020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网络保护专章;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求平台对被视为敏感的、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设定并采取专门的数据信息处理方案。
此前,我国已在游戏、短视频平台和直播平台上线了“青少年防沉迷系统”,对未成年用户的使用时段、在线时长、服务功能和浏览内容等上网行为进行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将未成年人模式从以实现防沉迷为主要目的扩展到对未成年人网络权益的全面保护。
但未成年人模式应用情况不尽如人意。“开启未成年人模式后,小孩就不用这个App了,转而下载其他App。”北京市民王先生说,他年仅10岁的小孩已经学会了跟未成年人模式“躲猫猫”。
记者对比视频平台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模式,发现平台对不同年龄用户提供的内容差别不大,以科普、外语学习等为主,形式较为单一。
蓝皮书指出,41.2%的青少年使用他人设备绕过“青少年模式”,部分平台内容池存在低幼化、实用性差等问题。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明确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发、生产和使用专门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规律和特点的网络保护软件、智能终端产品和未成年人模式、未成年人专区等网络技术、产品、服务”。
在李怀胜看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出台与施行,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理念已完成现代化转型。“保护网络中的未成年人,而不是保护未成年人远离网络”的平衡保护理念,逐步取代“让未成年人远离网络”的消极保护理念。
营造宽而不松的网络环境
“未成年人在使用网络过程中,难以分辨哪些是自己的真实需要,哪些是算法诱导下的虚假需求。”李怀胜发现,除了网络产品和服务的单一化、低质化问题,平台的算法偏见也让未成年人成为算法流水线上的“产品”。
他呼吁平台“内严外宽”,为未成年人营造宽而不松的网络环境。“内严”是指平台在为未成年人提供服务时,对平台提供的服务和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监测。“外宽”是指尽可能给未成年人提供完整、丰富的服务,避免人为制造数字鸿沟。
他建议,在平台服务的设计、研发和运营阶段,应将识别不良信息、保护个人信息权益、防沉迷、监护人便捷监管等特殊保护功能融入到平台服务的底层设计中。在提供服务时,贯彻分龄分级原则,按照未成年人的不同年龄和社会身份采取不同的促进和保护机制。
去年,国家网信办发布的《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提供了基于年龄分级的内容推荐指导,明确要求在未成年人模式下,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当为未成年人打造专属内容池,并应根据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能力,推荐适龄优质内容。
“需要强调的是,平台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首要主体而非唯一主体。”李怀胜表示,促进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的提高,还需从企业单方治理向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多方共治转变,共同保障未成年人网络使用和网络安全的平衡,实现未成年人权益的最大化。(编辑:记者 徐明皎)
(编辑:旦知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