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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公检法诈骗留学生二百万元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2日 文章来源: 法治日报

借助技术将境外号码伪装成国内政法机关的座机号码,再伪造文书和电子公章冒充国内公检法人员,以“涉案需缴纳保证金”为由骗取留学生转账,到账后立即通过虚拟货币交易洗钱。这是近日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新型诈骗手段,手法隐蔽、涉案金额巨大,已对海外留学生群体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来电显示是+8696110,对方还先给我上了反诈课。”在英国留学的李某接到一通电话,对方自称是北京市反诈中心民警,称李某名下一张在北京大兴机场办理的手机卡发送了300余条诈骗短信,已被公安机关监控。

因确实曾在大兴机场停留过,加上来电号码带有“96110”官方标识,李某逐渐放松警惕。随后,对方要求李某下载Skype和Telegram软件,并称其涉嫌“×××跨国洗钱案”,其在北京办理的中国工商银行卡在搜查时被查获,人证物证确凿,还通过Telegram发来了“北京某营业厅监控截图”“300余条短信发送记录”等“涉案证据”。

紧接着,另一名自称“刑侦队冯队长”的人对李某进行线上“审讯”,要求其签署“保密协议”,卸载常用软件,不得查询任何相关敏感词汇,否则将被犯罪分子发现,危及安全。对方还发来伪造的《监视居住决定书》,要求李某每日视频汇报行程并报备所有电子设备操作记录,包括每一笔花费及所有聊天记录。

不久后,李某等来了“冯队长”的好消息,称可帮其争取“境外优先调查”,以便李某在国外继续学业,不用被遣返回国进看守所,但需先向“银监局”缴纳100万元“保证金”。“冯队长”还询问了李某父母的工作信息,教唆其以“考博资格审查需验资”为由向父母要钱。

李某分两次将100万元转入指定账户后,对方承诺将代其出庭,且胜诉希望很大。然而一周后,“冯队长”又称庭上出现不利“新证人”需继续配合调查。半月后,一名“检察官助理”联系李某,以“提供财力证明可洗清嫌疑”为名,诱骗其再次转账100万元,并称“一周后退回”。

李某遂以“帮助在银行工作的同学完成流水任务”为由,再次向父母索要100万元,分两笔50万元转出。直至约定还款日对方却失联,李某方觉异常。得知实情后,李某母亲遂至江阴市公安局报案。

警方当日立案侦查,发现其中100万元流向一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开卡人系刘某。2024年5月,刘某在湖北武汉被抓获。

经查,2024年5月期间,刘某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上线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仍提供名下银行卡帮助转移网络犯罪资金。该银行卡流水共计140余万元,其中100万元系网络诈骗赃款。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刘某退赔被害人损失人民币1万元。最终,经江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刘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本报讯 记者丁国锋 通讯员周涵 玄晓霞)

(编辑:边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