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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网络安全法》:护航网络环境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2日 文章来源: 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2026年1月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决定》正式施行。本次修改的亮点主要集中在以下4个方面。

1.明确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进一步明确总体国家安全观对网络安全工作的指导意义,强调统筹发展与安全,推进网络强国建设,在寻求网络安全的基础上关注网络环境的健康发展,为网络技术的研究注入催化剂。

2.实现惩处措施宽严相济。

“严”体现在:一是提高违法成本,最高罚款金额达到1000万元; 二是新增造成大量数据泄露、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丧失局部功能等严重危害网络安全后果,销售或提供未经安全认证、安全检测或安全认证不合格、安全检测不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等违法情形;三是增加“关闭应用程序”“消除对国家安全的影响”等惩处措施。“宽”体现在:对部分违法行为的处罚不再局限于“停止使用”,新增“限期改正”措施,同时新增“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情形的,依照其规定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的措施,为相关责任主体改过自新留下余地。

3.新增人工智能规范要求。

新增专门条款,既鼓励在安全的网络环境下发展人工智能技术,也要求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来提升网络安全保护水平,鼓励创新。新法第20条规定:“国家支持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和算法等关键技术研发,推进训练数据资源、算力等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和安全监管,促进人工智能应用和健康发展。国家支持创新网络安全管理方式,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网络安全保护水平。”值得注意的是,新法强调完善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回应社会热点,引领对人工智能引发的伦理道德问题的思考,帮助人工智能技术“走远而不走偏”。

4.搭建网络安全保护法律体系。

整合法律责任,明确网络运营者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守《网络安全法》《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明确了《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处罚措施在网络安全领域的适用,实现了不同法律规范之间的有效衔接,为网络安全建设提供全方位法律护航。

本文刊载于《法律与生活》2026年2月[总第794期]

供稿:温榆河法庭

原标题:《新《网络安全法》:护航网络环境健康发展》

(编辑:朗杰拉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