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网络暴力是数字时代的“毒瘤”,必须持续从严惩治!
随着网络技术发展,发生在网络空间的违法犯罪层出不穷,“网络开盒”“人肉搜索”等网络暴力行为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3月11日下午,在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举行的2026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系列全媒体直播访谈第三场活动中,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司艳丽表示,网络暴力是数字时代的“毒瘤”,人民法院旗帜鲜明“惩网暴、护人心”,不断完善网络暴力治理裁判规则,持续从严惩治网络暴力犯罪,用法治的阳光消融“网暴的寒霜”。
今年的最高法工作报告指出,依法惩治网络暴力等犯罪,促进网络空间安全综合治理。两名青年恶意“人肉开盒”,非法获取并散布他人隐私信息,被依法定罪判刑。
据司艳丽介绍,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检、公安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针对不同形式网络暴力行为,明确其侵害法益、危害后果及适用法条,依法严惩网络暴力组织者、煽动者和屡教不改者,重点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特殊群体实施网络暴力,以及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编造传播违法信息等行为。
“近日,最高法发布的5件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涵盖网络侮辱、诽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常见犯罪类型。”司艳丽介绍,人民法院案例库也收录了涉及“网络开盒挂人”“AI拟声换脸”等新型网暴案件的参考案例,持续完善裁判规则体系,既为司法实践提供裁判参考,也清晰明确传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的鲜明信号。
司艳丽进一步表示,人民法院完善网络暴力刑事追诉程序,依法支持受害者民事维权,贯彻实施人格权侵害禁令制度,及时阻断网暴信息扩散发酵,持续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落实协助取证、案件移送机制,通过发送司法建议等举措推动执法司法有效衔接,促进形成政府监管、平台履责、司法保障、公众参与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记者 孙满桃)
(编辑:边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