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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网购保健品“踩坑”高发!北京互联网法院:涉老纠纷案件逐年上升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8日 文章来源: 光明网

3月17日,记者从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的涉食品药品网络消费类案件审理情况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至2025年,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食品药品网络消费案件2061件。其中,普通食品类案件1536件,保健食品类案件351件,药品类案件174件,分别占比74.5%、17.0%、8.5%;保健食品、药品网络消费案件因直接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群众关注度更高。

当前,数字经济与电子商务深度融合,网络消费已成为食品药品流通的重要渠道。有数据显示,2023年至2025年我国食品电商交易规模持续攀升,由2.4万亿元增长至3.3万亿元。

与此同时,食品药品网络消费领域虚假宣传、非法销售、假冒伪劣等问题随之显现,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既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群众急难愁盼的重要民生事项。

据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仪军在会上通报,北京互联网法院通过对近三年审理的食品药品网络消费案件进行分析,发现涉老年人纠纷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在保健食品、药品消费领域的占比尤为突出。此外,食品药品网络消费案件中还存在一定数量的“职业索赔”现象。该类主体并非基于自身生活消费需要购买食品药品,而是刻意寻找网络上存在标签标识瑕疵、宣传内容不当等问题的食品药品,批量购买后提起诉讼并主张惩罚性赔偿,获取经济利益。

仪军介绍,从裁判结果来看,全部支持或部分支持消费者诉讼请求的案件占比约65%。在上述予以支持的案件中,绝大多数案件支持了消费者退还货款的诉讼请求,其中约40%的案件判决相关销售者、生产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判决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案件中,销售者多为个人或者个体工商户。

“相较于规模以上企业,此类经营者往往缺乏食品药品专业知识和专业人员,对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标签标识规范、广告宣传边界等要求掌握不全面、理解不深入,在进货查验、信息公示、宣传用语等环节容易出现疏忽性违规,折射出网络食品药品交易生态中的结构性短板。”仪军介绍。(记者 孙满桃)

(编辑:边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