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时评】为短视频守住真实的边界
【光明时评】
近日,中央网信办部署推进短视频内容标注规范化工作,要求网站平台完善标注体系,明确六类必选标签,将内容标注设为短视频发布的必经环节,并对存量短视频开展回溯和补充标注。
此举看似是给短视频“加标签”,实则是为海量短视频守住真实的边界,让用户知道这段视频是事实记录还是剧情演绎,是真人实拍还是AI生成,是生活分享还是商业推广,是原创发布还是转载搬运,是事实陈述还是个人观点。只有讲清视频来路,用户才有进一步判断的基础。
短视频常以“生活现场”的方式出现,容易让人产生“眼见为实”的心理反应。在传播环境中,一个跌倒的老人,一个受委屈的孩子,一个被欺负的弱势群体,一个“专家提醒”,都可能在几秒钟内调动用户的同情、愤怒、焦虑或恐惧等情绪。当情绪先于事实抵达,判断就容易被带偏。
今天的短视频,早已不是简单的拍下来、传上去。剧情摆拍可以伪装成真实遭遇,AI生成可以伪装成现场画面,商业推广可以伪装成素人分享,二次搬运可以伪装成一手原创,个人判断也可能被包装成客观事实。短视频越像真实生活,就越有必要把内容属性讲清楚。
这一问题之所以值得高度重视,还因为短视频已成为重要的信息入口。我国短视频用户规模达10.74亿,短视频账号规模达16.2亿,每日上线短视频突破1.3亿条。如此庞大的用户规模、海量内容和传播速度,意味着短视频治理已不只是平台内部的内容管理问题,而是关系公共信息秩序和社会信任基础的问题。今年1月以来,中央网信办已指导网站平台深入清理虚假摆拍等违规短视频52万余个,严惩违规账号6.8万余个。这也说明相关乱象并非零星个案,亟待通过制度化方式加以规范。
六类必选标签,表面看是内容分类,深层看是给短视频传播划出基本的真实性边界。“含有虚构演绎内容”,指向事实发生与剧情编排之间的边界。剧情短剧、社会冲突摆拍等,本身可以作为内容创作存在。问题在于,明明是设计、表演、剪辑出来的情节,却被包装成真实事件。比如,盲人女孩在盲道被撞反被骂的视频系摆拍,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最终被北京警方依法处理。这类内容不只是扭曲事实,也会消耗公众对弱势群体的同情心。
“含有AI生成内容”,指向真人实拍与机器生成之间的边界。AI生成视频、AI配音、AI换脸、AI数字人等正在深刻改变内容生产方式。过去,用户看到画面、听到声音,往往会自然推断其来自现实拍摄。可现在,画面、人物、声音和场景都可能由AI生成。比如,一张地震“被压在废墟下的小男孩”图片在网上引发关注,不少网友误以为是真实灾情画面,后经过证实为AI生成。标注“含有AI生成内容”,就是提醒用户,看到的并不一定是真实的,也可能是机器生成的虚拟影像。
“含有营销信息”,指向生活分享与商业推广之间的边界。带货、探店、测评、服务引流、软广植入,都是短视频平台上的常见内容。商业表达本身并非问题,问题在于广告伪装成真实体验,推广伪装成客观测评,收费服务伪装成善意建议。用户以为看到的是真实分享,背后却可能有品牌合作、佣金分成、直播引流等操作,损害其知情权和消费判断。
“内容为转载”,指向原创发布与二次搬运之间的边界。转载本身并非问题,问题在于来源不清、语境不明、责任不明。标注“转载”,就是把信息来路讲清楚。“内容为个人观点”,指向事实陈述与主观判断之间的边界。观点可以表达,但不能被包装成事实;经验可以分享,但不能被包装成权威。“无需标注”则体现了治理的分寸感,意在保护普通人的真实生活记录和日常表达。
由此看,内容标注真正要解决的,是不能让虚构冒充事实、AI冒充实拍、广告冒充分享、搬运冒充原创、观点冒充真相。当然,内容标注不是万能的,不能解决所有真假问题,但它能让用户先看清视频来路,多一分警惕,少一分被“真实现场”的误导。
食品需要配料表,药品需要说明书,论文需要注明引用。短视频作为公众获取信息和观点的重要来源,也应当说明自身的基本属性。讲清来路,是让短视频在更透明的前提下被观看、理解和判断。真实记录应得到保护,艺术创作应获得空间,AI技术可以规范使用,商业推广可以依法进行,转载内容可以合理传播,个人观点也可以充分表达,但所有这些表达都应有一个共同前提:不隐藏属性、不误导用户、不混淆事实。
短视频的活力来自普通人的创造,短视频的公信力则来自清楚、透明和负责。只有这样,短视频生态才能少一些混淆视听,多一些清楚明白;少一些流量诱骗,多一些责任表达;少一些信任消耗,多一些清朗有序、向上向善的网络环境。
(作者:方宇鹏、刘晓燕,均系北京交通大学首都高端智库研究员、可持续交通创新中心研究员)
(编辑:旦增尼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