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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已发放129笔异地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贷款额达1.1亿元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5日 文章来源: 西藏日报客户端

近年来,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聚焦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多措并举,不断提升异地贷款服务水平。截至2025年9月,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已成功发放129笔异地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贷款额达1.1亿元。

据介绍,2024年12月,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成都市、重庆市、咸阳市成功开通了区外异地“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合作银行覆盖了当地的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等。今年5月,新增建行德阳分行、眉山分行、资阳分行三家区外住房公积金承办机构。目前,区外合作银行网点共30个,其中,四川省24个、覆盖4个市,重庆市5个、覆盖整个主城区和2个郊县区,咸阳市1个(西咸新区)。

为进一步优化贷款流程,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直接以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收入认定依据,取消了职工收入证明相关材料,审批时限从20个工作日降到了10个工作日。并提高了贷款额度,对于多子女家庭或者购买绿色建设评价标准二星级以上新建住房的职工,在现行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10%。目前,购买区外新建住房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0万元。

同时,以数字赋能为载体,实现异地贷款“跨省通办”,银政通系统实现区内外对接。2024年6月,建行西藏分行与建行四川省分行银政通系统成功对接,区内缴存职工在办理异地抵押时,可直接在建行西藏分行申请。并可通过采取业务委托、完善业务平台功能等措施,部分实现了公积金贷款全流程不见面审批。

此外,以风险防控为底线,确保异地贷款资金安全,全面实现抵押权登记工作。目前,异地(组合)贷款业务均采用房屋(预)抵押的方式申请公积金贷款,全面实现了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工作,有效避免了自然人担保和第三方机构担保的风险;贷款资金全部进入开发商监管账户,做到专款专用。

(编辑:朗杰拉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