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司法保障持续优化 今年全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62816件
12月5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以高质效司法审判支撑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成效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以来,全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62816件,审结51909件,同比上升34.11%和38.39%,结案标的额34.45亿元;其中受理涉企案件29411件,审结23297件,同比上升27.75%和33.75%,案件审理周期63天。受理执行案45206件,执结34179件,执行到位标的额27.18亿元,受理破产案件93件,审结51件,同比上升17.72%、10.87%。
提升审判质效
切实降低企业解纷成本
为创新机制引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始终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摆在突出位置,2024年区高法院制发《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及操作规则》,以3个维度共15项指标为全区法院提供清晰指引,该体系运行以来13项指标达标,2项指标同比趋优。在此基础上,今年制发《2025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明确9项重点任务,并开展涉企执法专项行动。
为提升审判质效,降低企业解纷成本,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全区法院“一升两降三优化”审判质效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多管齐下提升司法效能。诉讼服务更加便捷,各级法院普遍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全面推行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等在线诉讼服务,今年已完成网上立案14797件,发起电子送达575137条,完成送达331061条,极大节约了企业诉讼成本。
在优化审判流程方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全面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的实施办法(试行)》,精准落实“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拉萨、日喀则、昌都等地法院通过制定分流标准指引、组建速裁团队,将大量简易案件审理周期严格控制在46天之内。审限监管持续强化,制定《审判流程管理办法》《审限管理规定》,通过线上线下全流程监管,严把延长审限审批,开展“百日清积”专项活动,有效清理长期未结涉企案件。截至11月30日,全区法院民商事案件审限内结案率达92.6%。
加大案件执行力度
兑现市场主体胜诉权益
为加大案件执行力度,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致力于将企业的“纸上权利”变为“真金白银”,构建了高效规范的执行工作体系。在构建执行联动大格局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公安、住建、人社、市监等37家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在查人找物、公积金扣划、信用联合惩戒等方面协作配合,实现了对人员和财产的有效查控。
在创新执行工作模式方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交叉执行”“终本回暖促执”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全区法院新收交叉执行案件933件,执行到位金额3317.14万元;筛查恢复案件4357件,执行到位金额3.72亿元,清理了一批长期积压案件。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承诺与修复机制,今年屏蔽失信名单4561人次、解除限制高消费3667人次,屏蔽法人或其他组织810次,帮助810家中小微企业修复信用、重返市场。同时,确保执行廉洁高效,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执行工作“三统一”管理的指导意见》《执行干警“十一严禁”》等措施,召开执行局长述职报告会,实现对执行权运行的全方位监督。
延伸司法服务职能
加强诉源治理与风险预警
为着力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畅通市场退出与救治通道,在制度建设方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制订《破产审判工作操作规程》《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操作指引》等4项运行机制,统一办案标准。在府院联动方面,牵头制订《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明确20个区直单位职能,并与税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就涉税处理、企业注销等专项问题形成协同意见,共同破解破产衍生难题。在专业支撑方面,通过召开长期未结破产案件分析推进会、推动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编制管理人名册、举办全区办理破产实务操作培训班等方式,全面加强破产审判专业能力建设。
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方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末病”,将司法服务主动延伸至诉前,助力企业防范风险、合规经营。多元解纷成效显著,出台各项措施,各基层法院通过常驻、轮驻、随驻等方式,实现入驻综治中心全覆盖。大力推动“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建设,与12家单位建立合作,量身定制涉企纠纷诉调对接方案,如与区工商联、中小企业协会分别制定《关于加快落实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实施方案》《关于建立中小企业领域矛盾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合作备忘录》。今年以来,全区法院涉企案件先行调解4332件,调解成功2073件。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蒋贞明表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全区法院将在区党委的坚强领导、最高法院的有力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不断创新服务保障举措,让司法服务既有力度,更有温度,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西藏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编辑:旦知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