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消费引发经济增长“乘数效应”

发布时间: 2023年05月26日 文章来源: 人民邮电报

随着AI、5G、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的广泛应用,人们的消费理念、行为和行动也在悄然发生变化。当前,在科技创新、技术革新、数字化新基建的助推下,数字消费正在迸发新的生机、活力,加速形成新业态,并发展出广阔的“新战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如何不断满足消费者需求,促进数字消费潜力释放,从而拉动内需,激发经济新活力?这是当下数字经济和平台经济面临的一道必答题。聚焦数字消费新技术、新业态、新趋势、新规范,一起来看数字消费如何引发“乘数效应”,开辟经济增长新空间。


    聚焦新技术
    技术革新赋能数字消费新体验  

从最初的互联网购物平台到AR体感换装智能机、无人自助便利店的出现,随着数字技术的革新升级,数字消费、信息消费、沉浸式消费、体验式消费等消费新形态不断演进,以满足消费者对个性化、多样化产品和服务的需求。
    近年来,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在数字化生产生活和消费领域的融合创新,不仅催生新消费场景、打造新消费体验,让人们的生活更加便捷,也为市场注入了全新活力,成为消费升级的重要驱动力。
    一方面,数字技术让消费服务更加便捷化、人性化。如今,人们的日常生活已经离不开支付宝、微信、外卖等APP,购物、聚餐、就医、水电燃气生活缴费等大量日常开销只需一部手机即可完成,信息技术发展带来便捷、高效的消费体验,大大提升了生活质量。在当下“互联网﹢”的数字时代,落地了一批“互联网﹢家政”“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互联网﹢购物”等民生消费领域数字化应用场景。与此同时,一些数字服务平台通过创造新的服务场景与服务模式,释放更多消费需求。比如,以大数据为技术支撑的“即时零售”,以即时配送体系为基础,形成了高时效性的“到家”消费业态,用户对及时零售“快”的需求增长,也推进“上门经济”(上门代厨、上门收纳等)和“无人经济”(无人配送、无人驾驶等)的落地。这些数字消费服务的背后,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建立信用体系,让消费便捷的同时也让人更加放心。
    另一方面,数字技术在推动产品升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互联网企业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将数字化渗透到商品研发、生产制造、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环节,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促进了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比如,随着大数据等技术的广泛应用,餐饮企业纷纷采用“线上下单、线下配送”服务模式;结合5G、AR、元宇宙等最新科技,电商平台创新推出元宇宙商场,让消费者看到全息数字化信息展板和产品,体验智能导航和智能结账;商家通过发放数字消费券、AR红包等带动消费“热”起来、经济“旺”起来;企业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商品溯源,把好产品安全关,保障消费者权益。此外,数字消费在农村的普及,也衍生出一系列数字化产品,现在智能手机上有不少APP能帮助农户在网上销售农产品,提供农产品信息的实时采集、处理和发布等服务,引入5G、物联网、AI等技术,推出“智慧农业”“精准种植”等相关产品及服务。
    此外,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商业模式,促进传统产业焕发新活力,并为消费者带来全新体验。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助力下,许多“老商场”焕发新颜。在北京市西城区,北京坊商圈打造了全球首个“5G﹢虚拟现实”智慧商圈,通过VR技术,虚拟数字内容与周围真实环境叠加在一起,让消费者能够同虚拟元素互动,提升消费体验。通过搭建5G、物联网等新型数字化网络设施,云零售、云商超、云餐厅、智慧菜场等新场景应运而生,零售业借助“云”转型升级,数字技术为传统消费场景添智赋能。
    数字经济时代,企业需要拥抱新一代技术的变革,创新数字化技术、产品、服务,提高自身竞争力。可以预见的是,随着技术的发展,会有越来越多消费者享受到数字经济带来的便利和实惠,数字消费将在推动产业提质增效、拉动经济增长方面持续发挥作用。

聚焦新趋势
    多维并进释放数字消费活力


    数字经济发展与数字技术进步同频共振,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发展成果: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50.2万亿元,全国网上零售额达13.79万亿元。消费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数字换代”。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明确提出,要构建普惠便捷的数字社会,打造新型数字消费业态。随着数字基础设施、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消费的新业态、新模式正在重塑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并呈现出多种发展新趋势。
    第一,数字技术进步将带来更优质、更沉浸的数字消费体验。近年来,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元宇宙等新技术已经在各类消费场景中获得广泛应用。无论在高楼林立的城市还是炊烟袅袅的乡村,网络购物、网络直播、在线教育、在线医疗早已成为老百姓习以为常的数字消费模式。未来,随着技术、硬件、应用等领域的突破性创新技术得到普及,数字消费的主客体、消费渠道、消费工具、消费环境的数字化程度将进一步提升,数字消费的感官体验、操作体验会更加沉浸化,人们设想的虚实深度融合的元宇宙概念,有望在数字消费领域首先得到应用。据记者了解,中国电信在湖北打造的5G ﹢ MEC智慧综合商业体已经让“云逛商场”成为现实,AR试妆试戴、线上VR商城、VR云逛街、AR智慧导航、AR数字化景观营造的沉浸式消费体验会在越来越多的城市落地开花。
    第二,数字消费将更加追求个性化和细分化。纵观近十年全球商用模式的变化轨迹不难发现,个性化和细分化是市场发展大势,根据年龄、身份、需求、兴趣划分出的个性细分市场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欢迎,并展现出巨大的增长潜力。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将人们前所未有地连接在一起,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阻隔,快速形成大规模的消费群体,为群体内的每个消费者降低消费时的搜索成本、验证成本,为企业和经销商降低服务消费者的运输成本、追踪成本,这是数字化为线上线下消费带来的最显著的变化。以当前风靡的路亚运动为例,各大互联网平台的裂变式传播正在为路亚运动吸引一大批年轻拥趸,结合商家的线上线下社群化运营,2022年路亚运动相关产品在电商平台的成交额同比增长超过80%,北京某户外装备集合店今年3月至今的线上线下渔具销量较去年同期增长200%。
    第三,数字消费将朝着包容、平衡、规范的方向发展。第5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12月,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网民规模达1.53亿,数字消费要为广大老年群体提供更低的操作门槛、更优质的消费体验和更安心的消费保障。数字消费呈现出更强的要素聚集、购买力聚集特征,在客观上导致了地区发展差异的进一步扩大,这要求主管部门建立更完善的税收制度和转移支付方案,让欠发达地区同样享受到数字消费发展红利。数字技术让信息、资金、商品的流通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无论是国内大循环还是国内国际双循环,都在呼唤更规范的监管模式与更智能的监管手段,这对促进数字消费增长、为数字经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至关重要。
     聚焦新业态
     数字经济下的消费新业态亮点纷呈

智慧文旅、掌上阅读、共享交通、数字人民币……近十年来,数字经济展现出强大的发展活力,以网络购物、网络直播、数字文化、在线医疗等为代表的数字消费新业态、新模式迅猛发展,深刻改变着人们的消费习惯。
    智慧文旅线上平台和景区的建设发展,是疫情期间和后疫情时代文化和旅游资源借助数字技术“活起来”的土壤。在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阶段,旅游市场遇冷,数字化升级成为规避运营风险重要的手段之一。“云看展”“虚拟景区”等线上数字化体验产品应运而生,提供了高科技的新颖游览、体验消费。2020年9月紫禁城建成600周年,故宫博物院提供了长达8小时的“深度云上游”,累计实现超200万人观看。把博物馆搬到线上,成为博物馆文化保护与文化传承的另一阵地。在后疫情时代,智慧文旅更加注重跨界融合创新,商家运用线上与线下联动的方式,在游客出游前后提供多元化产品服务,提高景区智能化水平成为旅游业智慧转型升级的关键。
    数字阅读在我国经历了长达15年的探索和发展,商业模式已逐渐成形,从购买单本电子书到免费阅读并以广告收入为主,再到免费与付费融合发展、版权收入优化壮大。据《2022年度中国数字阅读报告》统计,2022年中国数字阅读平台上架作品总量持续增长,达5271.86万部,2022年我国数字阅读市场总体营收规模达463.52亿元,大众阅读市场营收335.91亿元,有声阅读市场营收95.68亿元,专业阅读市场营收31.93亿元。一屏在手,万卷可读,随着数字阅读业态模式持续创新、阅读需求快速释放,数字阅读正逐步撑起全民阅读“半边天”。
    2019年末,我国数字人民币正式亮相。截至今年4月,数字人民币试点范围已扩大至17个省(区、市)的26个地市,自试点启动以来,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不断丰富,交易金额、存量不断增加,兼顾线上线下,涵盖批发零售、餐饮文旅、教育医疗、公共交通、政务缴费、税收征缴、补贴发放等领域。在支付宝加入数字人民币网络后,微信支付近期也加入其中,数字人民币正加快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截至2022年底,流通中数字人民币存量达到136.1亿元。我国数字人民币研发试点已形成一定格局,成为全球开展法定数字货币研究的先行者。
  无论在城市还是乡村,小到在线打车、外卖、到家服务,大到线上医疗、民生、金融、娱乐领域,数字消费亮点频出。互联网将产品、渠道和用户的线性流程解构重组,促进技术创新和产品更迭,持续演进并对经济和民生产生深远的影响。

     聚焦新规范
     良好的数字消费环境需多方共建共享

越来越多的数字场景、越来越便利的数字消费极大地改变了我们的日常生活。与此同时,数字消费的安全问题也屡屡冲上“热搜”。
    比如,当前流行的网络直播、手机游戏、移动视听、电子阅读等的确方便了我们的日常生活。但是,这种新业态的发展,也造成了监管手段和监管理念的相对滞后。以网络直播为例,在各类直播平台发展的早期,为了博得出名,出现了一些公然违背公序良俗的所谓“网红”。另外,基于直播模式的网络购物,交易双方往往缺乏第三方的监管,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下,极易产生交易纠纷。而手机游戏的参与者(研发商、发行商、运营商),在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方面缺乏足够有效并切实可行的实际监管措施,以及对电子产品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和手段。
    数字经济的安全,首先是数据的安全。数字消费是一种在虚拟网络空间中运行的经济模式,信息、技术等无形生产要素都以数据的形式存在。
    “数字时代,总有人比你更了解自己。”虽是一句“调侃”,却反衬出消费者个人信息亟须法律强有力保护的迫切需求。
    2021年,《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据统计,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件6000余件。在公开发布的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中,既涉及健身房、旅游景区等强制采集人脸信息,非加密传输、违法存储、未定期删除消费者敏感个人信息等行为,也涉及行政部门在政务公开过程中未能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有效保护,造成信息泄露等问题。
    “数据安全问题主要出现在采集和使用环节。”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欧阳日辉表示。个人信息保护不仅需要相关企业加强内控,更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对第个人三方机构进行把控。同时,反诈信息预警平台的建立也可帮助行业更好地解决信息泄露问题,共建安全的网络信息环境。
    营造良好的数字消费环境须加快数据领域立法,建立健全信息安全法律体系,规范数据的采集、加工、流通和应用,解决公民信息保护“举证难度高、举证价格高”的难题,不断加大对故意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处罚力度。欧阳日辉认为,健全信息安全法律体系不能仅停留在个人数据安全不被侵犯层面,个体数据权利的实现也要得到延伸,包括收益权。
    除了从社会层面约束外,作为数据拥有者的公民自身,更要守好数据的第一道“大门”,提升公民数字素养。一方面,网络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要加强个人数据安全的宣传和公益普及,引导消费者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另一方面,个人要主动提高数字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主动保障个人隐私和防范信息泄露,比如,不要因为一些小利益暴露自己的信息,加强账号和密码管理。
    健全的数据安全保护生态圈需要多方共建。科技公司除了做好自身的防护和对合作方的管控,还可与各地公安、司法机构合作,共同打击数据泄露相关的违法犯罪行为,与监管机构合作探讨共性问题,倡导通过共建、共享、共防的合作,打击非法数据泄露,保护用户数据安全,共建良好的数据保护生态圈。(作者:本版撰文 李玥 张鸣 方正梁 吴可晴)

(编辑:白玛旦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