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变骗捐?平台做主理人更要做把关人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4日 文章来源: 工人日报

据11月12日红星新闻报道,因罹患霍奇金淋巴瘤,兰某飞通过水滴筹发起目标90万元的筹款。不到一个月,其便因在多个微信群晒新房照片被举报,水滴筹遂关闭其筹款通道。近日水滴筹声明称,兰某飞多次向平台隐瞒家庭房产,目前所筹集的超27万元善款将全部退还。

个人的求助是私域互助行为,法律对此并未禁止。但针对因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个人求助,新修订的《慈善法》附则规定,“求助人和信息发布人应当对信息真实性负责,不得通过虚构、隐瞒事实等方式骗取救助”。兰某飞在筹款时多次隐瞒家庭房产信息,属于典型的“骗捐”行为。

近些年,网上个人求助行为非常活跃,引发的问题也不少。诸如骗捐、滥用善款、平台诱导捐款等现象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个人求助筹款的社会信任度有所下降,部分群众开始质疑此类信息真伪,甚至不愿捐助,这可能导致真正身处困境的人求助遇阻。

当前,很多个人求助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的,因而筹款平台不仅要做好筹款主理人,更应全程当好把关人。《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平台要明确告知求助人、信息发布人对求助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且平台应承担求助信息真实性查验责任、捐助资金管理责任等。所以,如果筹款发起人有信息隐瞒行为,求助人获得资助款后放弃治疗,或存在骗捐、挪用、盗用等违规行为时,平台有权代表捐助人追回筹集款项。

此外,平台也应注重完善日常审核机制,全面核实求助者家庭财产状况、病情诊断证明、治疗费用预算等关键信息。过程中,可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及时发现、拦截骗捐行为,还可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求助信息做专业审核、调查。同时,要积极鼓励网友举报违规线索。对违反平台规则、涉嫌骗捐的行为,平台要严厉打击,包括全额退款、冻结账户、列入“黑名单”等。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则应积极协助司法调查和取证,让犯罪分子付出法律代价。

维护个人捐助的诚信底色,营造守望相助的社会风尚,有效降低虚假筹款和隐瞒真实情况的风险无疑是关键,每个筹款平台都义不容辞。(江德斌)


(编辑:王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