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上网”,打击要与时俱进
最高检10月28日消息,2024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4627人。检察办案发现,近年来,随着依法惩治传销犯罪力度不断加大,一些犯罪分子为躲避监管打击,将传销由线下转移至线上。
从检察机关公布的典型案例来看,相较于传统传销,网络传销不受时空限制,传播更灵活、活动更隐蔽、资金转移更方便,更易给群众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比如,有的组织团队推广线上“互助平台”,以“投资返利”“拉人返利”的形式发展会员;有的开发以“拼团购物”为噱头的App,宣称拼团失败的会员可获得返现,吸引群众加入会员;还有的虚构区块链项目,通过网络媒体公开宣传炒作,对外发布认筹购买。
应该看到,传销的网络化复制了互联网的去中心化,不再需要一个固定的窝点,甚至不再需要庞大、复杂的组织架构,只要有网络就能不断蔓延、扩张。这就给当下的整治、打击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必须引起重视。
尤其是,和传统传销一样,网络传销也把黑手伸向了老年人群体。一方面,他们的认知能力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下降,往往容易变得“执迷不悟”;另一方面,老人大多不熟悉网络,更缺乏对于网络信息的辨别能力。而且,网络传销把智能手机当作主要工具,就更有了虚拟性、隐蔽性的特点,家中老人即使已经上当受骗,家人可能还无法察觉。
尽管通过网络传销炮制出来的“致富骗局”花样百出、真假难辨,但万变不离其宗,无非骗取财物、拉人头、按层级“返利”,本质上还是没有实际经营活动的“庞氏骗局”。
对老百姓来说,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不能被不法分子口口声声宣扬的所谓“高利润”“高回报”冲昏了头脑。遇到诱惑,也别忘了问一问自己,返利也好,赚快钱也好,这个钱从哪来的?不管是在现实生活,还是在虚拟网络,凡是背离了基本经济规律的买卖行为,都有很大的传销嫌疑。子女也应该多关心身边的长辈,帮助老人掌握网络防骗知识。
针对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社会诚信体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网络传销,全社会方方面面要共同协作,对相关犯罪行为进行全链条打击。除了要打击犯罪头目以及传销活动参与者,也应严厉处罚为传销活动提供支持的网络技术公司,关停相关服务器平台,不能给网络传销留下灰色空间。
同时,必须注重释法说理,揭开不法分子实施网络传销活动的骗局,深刻揭露传销组织骗财的实质,进一步提高老百姓识别、防范、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尤其是针对层出不穷的网络传销犯罪新手法,更要深入群众,以案释法,加强宣传。
总之,传销手段在“升级”,防治、执法手段也要与时俱进。面对网络传销违法犯罪的新特点、新变化、新情况,在铲除违法犯罪根基上持续发力,坚决斩断网络传销的犯罪链、利益链、生态链,才能牢牢守住老百姓的“钱袋子”。
(编辑:旦增尼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