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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双十一”大促秩序 守护网络消费公平底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文章来源: 人民邮电报 authorIcon.png 文章作者: 记者 赵乐瑄

距“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还有不到1个月,京东、淘宝天猫等各大电商平台已陆续开始预热。历经17年发展,这场全民消费盛宴加快从大打价格战的“野蛮生长”到公平竞争的“以质取胜”转型,我国互联网消费品质升级的大趋势加速显现。

然而,今年以来偶有曝出的“千人千价”“二选一”乃至货不对板、虚假营销、售后混乱等问题依然提醒着我们: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唯有进一步筑牢监管防线、压实平台责任、畅通维权渠道,才能让“双十一”真正成为消费者放心的“品质网购节”。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上半年我国网络消费纠纷仍呈上升态势,商品质量参差不齐、虚假宣传、售后不完善仍然是消费者投诉的“高发区”。数据显示,质量问题投诉占今年上半年总投诉量的20.08%,涉及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日用商品等多个品类,质量问题集中表现为以次充好、标签与实物不符等。

目前,网络集中促销领域仍存在一些需关注的阶段性问题,部分影响消费公平的现象尚未完全消除。从市场运行情况看,个别平台在规则制定中存在一定倾向性,部分“玩法”的文字表述依旧“弯弯绕”,易给消费者理解和维护自身权益带来困扰;随着直播带货、跨平台联动等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监管机制与业态创新的适配节奏需进一步协同,对部分新兴消费场景的规范引导仍需持续加强;少数经营者在经营决策中存在短期利益与长期信誉的平衡偏差,未能充分兼顾消费者权益保护,对市场信任体系的构建造成一定影响。同时,“大数据杀熟”、价保规则不清晰、商品宣传误导等隐蔽性较强的不规范经营行为,也对消费公平的保障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在市场治理中重点关注并逐步化解。

监管部门正加大力度维护公平公正的网络消费环境。今年3月修正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要求,网络交易经营者需遵循公平诚信原则,严禁虚构交易、误导性宣传等行为,为“双十一”监管提供了坚实法律支撑。从近年来每逢“双十一”有关部门发布《“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经营活动合规提示》,到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接诉即办”等投诉快速响应机制,有效提升维权效率,监管部门正构建“事前规范、事中监测、事后处罚”的全链条监管体系。

守护“双十一”消费公平需要形成监管、平台、消费者的共治合力。平台作为市场主体,理应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各类“玩法”的透明度上,需参照《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在显著位置公示价保范围、补贴条件等核心条款,避免“字体小到看不清、规则绕到看不懂”;通过不断完善商家诚信评级体系,对涉嫌虚假促销商家实施流量限制、罚款曝光等惩戒,并对诚信经营者给予适当流量倾斜;在技术应用上,进一步落实有关部门提出的“提高算法透明度”要求,杜绝“大数据杀熟”,推动形成“比服务、比品质,不比套路”的良性“双十一”竞争氛围。消费者也需增强维权意识,留存订单截图、聊天记录等手段必不可少。

消费公平是扩大内需的基石,更是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底色。从最初的小规模促销活动到如今全社会、多行业都有机会参与的互联网“盛事”,“双十一”成为展现中国消费市场活力的重要窗口。2025年“双十一”在即,让消费者在每一笔交易中感受到公平与尊重,才能让“双十一”真正回归“惠民利民”的本质,为中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与消费提质升级注入源源不断的互联网动力。

(编辑:边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