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举办第六场“送给孩子一束法治的光”未成年人普法活动 把网络保护的话筒“递给”孩子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民一庭、人民法院出版社联合主办的“送给孩子一束法治的光”未成年人普法活动,将第六次活动现场“带到”坐落于上海市长宁区的华东政法大学附属中学(以下简称“华政附中”)的校园里。
聚焦“孩子的建言献策 网络安全听我说”主题,法官们带着典型案例、普法短片走进校园,和学生、家长、政府单位、互联网企业等共话未成年人网络保护。11月20日,本次活动通过各平台播出。
本次活动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承办。长宁区虹桥街道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基层立法联系点,长宁区法院是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的基层立法联系点。长宁区法院自2023年4月开设“菁菁议事厅”后,把话筒递给未成年人——让同学们思考探索有价值的法律和社会话题,说出对法治建设的想法。本次活动再次把话筒“递给”孩子们,让他们与各界一起共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更好地推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建言献策。
热议“网络分级”防火墙
短片场景从“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愚园路法治文化街区,到长宁区法院的少年圆桌法庭,涉及的话题从“没真正管用的内容分级”,到“让人难受的网络暴力”,再到“AI产品里藏着的隐私陷阱”。
“现在很多网络平台都有青少年模式、有年龄验证,要为青少年建立‘防火墙’。但这些验证真的起到作用了吗?”普法短片中,短视频平台“up主”欣小萌和上海市高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法官陈卓雅一起讨论,引出网络平台如何更好地设置青少年模式。
短片中,小华(化名)用成年人身份信息注册,规避了平台审查。在短视频平台上浏览到暴力、血腥、恐怖等不良内容后渐渐沉迷,影响了学习和身心健康。
“网络虽然拓宽了我们的视野,便利了我们的交流,却也潜藏着许多危险。因此我觉得网络内容分级非常重要。”
“我觉得要把‘人脸识别’落到实处,不能只填个身份证号就通过。避免未成年人用成人身份证‘钻空子’。”
……
看完短片,现场同学们踊跃发言谈及思考。陈卓雅介绍说,未成年人绝对不能用他人身份证注册账号,这本身就是规避保护的行为;其次,发现平台有漏洞,要及时打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的电话举报;最后,未成年人注册账号时,要主动开启青少年模式,而平台必须提供这种保护功能。
“未成年人用自己的身份信息注册,会遇到类似的情况吗?”随着主持人提问,“未成年人网络内容分级”成了讨论重点。
“有可能。我用自己的身份证号注册短视频软件,还是刷到不适合的内容。我曾经刷到过一个科普视频,平台标注‘12+’,但里面有很多血腥的动物解剖视频,看完后整个晚上都睡不着觉。”有同学接过话筒发言说。
陈卓雅回应说,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里有平台必须落实“真人验证+分级匹配”的相关要求。比如将未成年人细化分为“8-12岁”“13-16岁”等,对不同年龄段设置不同的分级内容,并且要让分级标准看得见,让网络分级真正发挥作用。
共青团长宁区委书记郭文瑞认为,政府机构要加强监管,推动网络分级不走过场,切实把有害信息挡在孩子网络世界之外。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短片切至一起校园网络暴力典型案例,将同学们的思绪带到下一个话题。
“同学们既要勇敢地向网络暴力说不,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更要时刻提醒自己,绝不做网络暴力的施暴者和旁观者,让我们一起知法守法用法,共同守护网络的清朗空间。”看完视频,全国人大代表盛弘和同学们交流说。
各方代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活动现场提出网络暴力立法建议——
上海市延安中学学生代表佟嘉和说,法律需要给未成年人开辟“特殊保护通道”,对未成年人遭受网络暴力的,需要适当降低行为的认定门槛,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让恶意在规范之下无处遁形。
虹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季凌芸说,法律应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全流程治理义务,在事前环节,平台应该对不良信息自动筛查、标记并采取限流措施;在事中环节,要求平台设立专属网络暴力投诉通道,对账号进行动态监测,并进行阶梯化处置措施;在事后环节,规定平台需留存网络暴力内容及传播路径,且需配合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调取完整元数据,保障调查取证需求。
长宁区法院院长徐世亮说,法律应明确网暴行为的量化认定标准、平台配合司法机关调取完整元数据的义务,让“转发量担责标准”“企业名誉受损维权”不再模糊,让每一份诉求都能在司法框架内找到明确依据。
另一则短片中,一款看起来无害的AI应用里,藏着隐私泄露的隐患。一款面向儿童手表的AI智能软件搜集未成年人信息后,未隐掉关键个人信息并用于其他商业模式,几名受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现问题后,和法官、家庭教育指导师一起展开讨论。
“超过70%的同学日常会接触AI工具。近一半的人从不仔细阅读隐私条款,直接勾选,而且在使用过程中非常容易就把自己的个人信息透露出去。”徐世亮展示了一份由华政附中学生对同学们使用人工智能产品情况的调研报告。
“真正的保护,来自于法律意识的觉醒和有效的行动。”徐世亮说,无论是家庭、学校还是未成年人自己,都是个人隐私保护最关键的“守护者”。
在前期调研报告的基础上,华政附中的同学们制作了一份《智享未来自律守则》(以下简称《守则》)。
“肖像隐私须尊重,真实社交情更厚;知规明礼守公约,清朗空间共相守”“科创借它润初稿,标注来源显诚信;抄袭剽窃触红线,法治精神不可负”……上海市高院副院长王光贤、华政附中学生代表一起宣读了《守则》。
推动形成网络保护合力
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规范未成年人涉网络言行,强化未成年人涉网络犯罪惩处与预防,活动中,最高法民一庭副庭长蔡金芳发布了3个涉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与违法犯罪惩处典型案例。
其中一起未成年人受网络不良信息诱导习得犯罪方法实施敲诈勒索犯罪的典型案件,正是由长宁区法院审理的案件。
“近年来,长宁区法院认真总结司法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向各方发出司法建议,持续推动多方联动,形成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合力。”长宁区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负责人吴双说,今年还与北京互联网法院共同签署《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合作协议》,共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司法协作机制。
在专家点评环节,上海市科学院党委副书记、法学研究所所长姚建龙说,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问题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多方同题共答。
“尤其难得的是,孩子们在活动中成为法治建设的参与者。”姚建龙说,未来,还要需持续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多方联动,把共识转化为实际行动。
长宁是中国少年司法的发源地,1984年,长宁区法院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少年刑事案件合议庭。40余年来,长宁区法院和全国各级法院一道,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领域持续深耕,用心用情守护着孩子们的成长。
最高法新闻局副局长姬忠彪说,最高法将“送给孩子一束法治的光”活动带回长宁,孩子们认真思考研究提出立法建议,自主调研形成《守则》,正是将法治理念、司法实践与全过程人民民主融为一体的生动体现。
(编辑:旦知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