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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互联网广告切实保护个人信息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3日 文章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网 authorIcon.png 文章作者: 张新宝

近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个人信息保护系列专项行动的公告,明确将围绕App、SDK(软件开发工具包)等服务产品以及互联网广告、教育、交通、卫生健康、金融等重点领域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其中,互联网广告领域的治理将覆盖广告中介平台、媒体端等多方主体,直击当前个人信息收集使用中的突出痛点,尤为值得关注。

个人信息保护,既关系公民的人格尊严、生活安宁和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数字经济能否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算法推荐和广告技术迅速发展,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日益呈现出后台化、链条化和自动化的特征。特别是在互联网广告领域,信息收集更隐蔽、使用更复杂、拒绝和退出不彻底。此次专项行动将互联网广告和SDK列为重点整治对象,可谓抓住了当前个人信息保护中的关键环节。

互联网广告领域的个人信息风险,首先表现在后台收集越来越隐蔽,知情同意越来越容易流于形式。现实中,用户在浏览短视频、购物或社交界面时,后台却可能在运行第三方SDK、广告监测模块、数据分析服务和推荐算法,这让用户并不知道有哪些第三方正在同步收集浏览记录、位置信息和兴趣偏好等,更无法判断这些信息将被谁处理、流向何处、用于何种目的。在这一背景下,用户的“同意”往往难以建立在充分知情和真实选择的基础之上。

进一步看,随着广告画像和自动化推荐的应用不断加深,拒绝和退出机制常常面临失效。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通过自动化决策进行信息推送、商业营销,应当提供不针对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提供便捷的拒绝方式。然而从实践看,一些平台虽然设置了关闭个性化推荐选项,但仍存在入口不够清晰、操作不够便捷等问题;有的平台即便在用户关闭相关功能后,仍未停止用户标签生成与信息收集,变相延续个性化广告推送;还有部分平台对用户画像、广告投放规则等关键环节缺乏充分、清晰的说明。此次专项行动将上述问题纳入重点治理范围,正是对公众关切和当前治理痛点的积极回应。

从更深一层看,此次专项行动有助于推动个人信息保护从“形式合规”迈向“实质保护”。长期以来,一些平台都制定了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但在执行中常出现规则空转、告知不实、退出失灵等现象。用户往往只是形式上被告知和“授权”,实际上并不真正了解自身信息如何流转、如何被画像、如何被持续用于商业营销。从这个角度说,此次专项整治的一大亮点,就在于治理视角由前台界面延伸到后台链条,从“有无告知”转向“能否实现真实拒绝、彻底退出、完全删除”。这一转变,不仅将藏在后台代码和合作链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纳入更直接的监管范围,也能有力推动个人信息保护从文本合规、表面合规走向治理有效、权利可实现。

当然,专项行动只是一个开始。要真正筑牢个人信息保护防线,还需进一步厘清基础服务所必需的信息处理与广告画像、商业营销之间的边界,防止以优化体验、提升效率等名义扩大广告数据处理范围。同时,必须进一步压实平台对第三方SDK和合作方的审核、管理与持续监督责任。此外,还需推动关闭推荐、拒绝营销、删除标签、撤回同意等功能更加清晰、便捷、可操作,并更好发挥合规审计制度作用,推动重点平台将专项整治要求转化为常态化内控机制。

此次专项行动不仅在于整治一批突出问题、规范一批市场主体,更在于释放更加鲜明的法治信号:在平台经济、算法推荐和广告技术快速发展的当下,个人信息保护不应只停留于表面合规和形式治理,而是要真正落到实处,切实成为数字发展的刚性边界。唯有坚持在法治轨道上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持续强化监管约束、压实平台责任、做实个人权利保障,才能在更好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同时,推动数字技术应用和数字经济稳步发展。这既是提升数字治理能力的应有之义,也是以法治方式护航新技术、新业态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吴玉章高级讲席教授、中国法学会网络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编辑:旦增尼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