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数据交易场所高质量发展 激活数据要素价值潜力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6日 文章来源: 人民邮电报

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累计引入数据产品超2000款,数据交易规模累计达到45亿元。上海数据交易所挂牌数据产品数量已突破2700个,预计全年交易金额达到50亿元左右……今年以来各地数据交易所发布的交易情况显示,数据交易规模不断提升。

伴随“数据二十条”的出台和国家数据局、地方数据主管部门的组建,数据交易场所作为落实数据流通交易政策的重要平台和推进数据流通交易制度探索实践的主力军,迎来新一轮建设热潮。

数据交易场所数量和交易规模加快提升

近年来,我国数据交易场所数量和交易规模加快提升。根据中国信通院日前发布的《数据交易场所发展指数研究报告(2024年)》(以下简称“报告”),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0余个省(区、市)开展了数据交易场所、交易公司组建工作,“一地一所”市场格局即将形成。在交易规模方面,我国数据交易市场呈现出高速增长态势,头部数据交易场所交易规模大幅增长,2023年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交易额超20亿元,深圳数据交易所交易规模超50亿元。

与此同时,我国数据交易场所监管和政策环境向好。报告指出,在监管方面,我国建成了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数据工作体系,监督管理数据交易市场,保障数据交易的合规性和安全性。在政策方面,贵州、北京、合肥、佛山、上海、郑州、成都等地陆续印发支持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促进数据流通交易的相关专项补贴政策,“真金白银”支持数据交易发展。

在需求拉动和交易模式优化的带动下,我国数据交易市场呈现出高速增长态势。根据《中国数据交易市场研究分析报告(2023年)》,2021年至2023年,数据交易行业规模由617.6亿元增长至1198.5亿元,年增长率高达39.3%。从场内交易来看,头部数据交易场所通过业务、技术、模式创新和生态体系构建,大力提振场内数据交易,场内数据交易规模实现翻倍增长。

与此同时,各地数据交易场所均在大力引入和培育数商生态,创新数据经纪人、数字经济中介等数商形态和业务模式,做大数据交易市场“蛋糕”。报告指出,在各地的大力培育下,数商企业数量已从2013年的约11万家增长至目前的约200万家,年复合增长率超过30%。

如何推动数据交易场所高质量健康发展

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驱动下,我国数据交易场所发展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根据国家数据局等17部门联合印发的《“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到2026年底,我国将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形成相对完善的数据产业生态,场内交易与场外交易协调发展,数据交易规模倍增。

庞大的潜在市场需求为数据交易场所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随着数字化和智能化的快速发展,数据已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和资产。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对数据的潜在需求日益旺盛,对数据的质量、数量、交易方式等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与此同时,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的不断发展,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得到了大幅提升,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也得到了更好保障,技术的进步为数据交易机构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安全的数据交易服务,推动了数据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

但也要看到,我国数据交易还存在数据交易基础制度尚未健全、场内交易市场供需双方动力有待增强、数据交易场所持续运营能力薄弱、服务模式有待革新等问题。报告指出,一方面,近年来,各地掀起建设数据交易场所的第二波热潮,部分地区同一省市已有多家机构,这些交易场所在发展定位和市场功能上相互重叠,容易出现同质化竞争和资源浪费情况;另一方面,我国数据流通交易规则建设仍以各地分散探索为主,缺少相关领域全国立法和全国性细化指引文件,且各地数据流通交易规则大多尚未上升到地方性法律层面,约束力、指引性有限,不利于激发场内交易活力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数据交易场所是当前我国开展数据基础制度实践探索的关键力量,是促进和承载数据要素安全有序流通、激活数据要素价值潜力的重要通道,也是集聚数据生态、繁荣数据市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平台,其高质量发展在新一轮全国数据要素市场统筹建设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对此,报告提出,要结合数据要素发展特点和数据交易场所功能定位,以问题和发展需求为导向,构建数据交易场所发展指数,发展指数共设置发展环境、基础支撑、市场交易、生态构建、辐射影响5个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50余个三级指标。此外,建议推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数据交易场所发展指数评估,摸清数据交易场所发展“底数”,同时基于评估结论,有针对性地探寻数据交易场所应对各项挑战和问题的有效路径,促进国家、地方、交易场所协同发力,开创场内数据交易新局面。

(编辑:索朗次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