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昊光 张钦:我国高新技术发展的国际化挑战与创新策略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09日 文章来源: 《中国网信》2025年第2期
梁昊光
中国科学院中国现代化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当前,各国纷纷将高新技术发展作为经济增长和竞争力提升的关键引擎进行战略布局,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凭借技术优势,在高端制造、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诸多高新技术领域占据主导地位,对后发国家形成技术壁垒和竞争压力。

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我国科技实力显著提高,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从2012年的第三十四位上升到2024年的第十一位,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和南京跻身全球科技创新集群前10位。尤其在5G通信、新能源汽车、电子商务等领域取得显著成就,部分领域已达世界领先水平。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技术创新能力不足、科研成果转化率低、产业链高端市场国际份额较低等问题,其中,在半导体、高端装备等高精尖领域,中国面临技术封锁和技术壁垒较为严重。在全球价值链、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的背景下,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对于中国在全球产业链中向高端迈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都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高新技术发展面临的国际化挑战

一是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亟待提升。尽管我国在一些高新技术领域取得一定进展,但总体来看,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问题依然存在。例如,在集成电路领域,尤其是高端芯片如DRAM(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DSP(数字信号处理器)、FPGA(现场可编程门阵列)等,我国企业对外依存度较高。海关数据显示,我国集成电路年进口额甚至超过了石油进口总额。制造业整体自主研发设计能力不足,关键核心技术较为依赖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导致我国在国际分工中处于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低的环节,在附加值较高的研发、设计、工程承包、营销、售后服务等环节缺乏竞争力。此外,在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基础软件以及一些核心元器件上的自主可控能力不强。

二是遭遇高新技术领域封锁与技术霸权。在全球化创新网络的合作架构以及创新与产业融合的体系方面,先进经济体已经构建了一个等级清晰的合作分工网络和一个巩固的利益垄断结构。近年来,随着经济民族主义思潮在西方国家不断升温,为保护自身的创新垄断优势、维护自身的产业产品全球竞争优势,美国、欧洲、日本、韩国等极力推动产业链供应链的多元化、近岸化和本土化,纷纷出台相应的国家产业安全政策措施,加强对本国产业链供应链的“国家干预”。例如,2021年,美国发布了“关于确保未来由美国工人在美国制造”等一系列行政命令,旨在全面加强美国供应链的自主可控;欧洲议会在2023年提出“欧洲芯片倡议”,通过整合欧盟、成员国以及现有联盟相关第三国和私营机构的资源,建立“芯片联合事业群”;韩国于2024年出台第一期《国家战略技术培育基本计划(2024~2028)》,大力支持国家战略技术成果转化······同时,一些国家借助盟友和“价值观同盟”的市场体系,逐步加大对华高新技术企业的“阻击”力度,出台更具指向性、针对性的审查制度和“实体清单”,全方位打压中国的高新技术企业。例如,美国通过新的出口管制法规限制人工智能技术的交流,欧盟也通过相关法规限制人脸识别等人工智能技术的出口。研究表明,中国在半导体和通信等关键领域的持续发力显著缩小了与发达国家之间的技术差距。在此背景下,美国等西方国家通过出口管制、技术封锁、限制人才流动等方式,试图遏制中国科技水平的提升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突破。美国等西方国家通过拉拢盟友、谈判施压等方式将其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上升为国际规范,提高了发展中国家共享科技成果的门槛,扩大了全球“技术鸿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国际科技力量的发展失衡和秩序失序。

三是国际高新技术合作机制亟待创新。我国已与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科技合作关系,签订了114个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深度参与近60个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但这些合作主要集中于政府层面,合作的主体类型不够丰富,主要以项目合作和人员交流为主,缺少企业、民间组织、行业协会等广泛参与,缺乏深入的技术共享等深层次合作。尤其在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生物技术等前沿科学和技术领域,与发达国家的顶尖研究机构和企业的创新链耦合存在隐形“鸿沟”,难以满足高新技术领域快速发展的需求。此外,合作机制的针对性不足,缺乏针对不同高新技术领域特点和不同国家合作需求的精准政策。例如,在人工智能领域的国际合作与在新能源领域的国际合作区分度不够,未能充分体现各领域在技术保密性、人才需求、市场应用等方面的差异。

四是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化效率亟待系统发力。位于全球科技研发尖端的跨国企业,不仅在基础科学探索与源头创新方面占据主导地位,而且长期把控全球产业链中高附加值的关键位置,拥有对整个行业产品价值链条的调控、优化以及导向的实力。然而,我国产学研一体化始终面临机制体制障碍和转化效率较低的痼疾,创新链和产业链、产品链体系不协调成为制约和阻碍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科技产业体系全球竞争优势提升的突出因素。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2023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显示,我国企业专利技术引进多、输出少,进行海外专利布局的比例显著低于产品出口比例,企业专利权人向海外出口产品的比例为25.2%,是向海外提交过专利申请(含PCT)比例(5.9%)的四倍多。引领型高新技术尚未形成集群式、互补式发展态势,龙头企业缺乏对上下游企业的整合能力和引领带动作用,没有形成完整产业链条,导致各企业之间缺乏有效的分工协调。

五是高新技术企业国际化发展空间受限。随着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的深入发展,对全球价值链高端位置的争夺、供应链控制权的争夺以及产业链强度和韧性的争夺日益激烈。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纷纷围绕核心技术、顶尖人才、标准规范等强化部署,力图在新一轮科技和产业博弈中掌握主动权。然而,在高新技术领域的国际标准制定中,我国企业的参与度相对较低,导致企业产品或服务难以符合国际标准认证,频繁遭遇国际技术壁垒。同时,缺乏具有国际视野、跨文化沟通和运营管理能力的高端人才,对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和竞争的应对能力不足,企业在国际化过程中面临的知识产权诉讼风险加大。《2023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显示,2023年我国企业遭遇过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比例有所增加。其中,大型企业比例最高,为7.4%。企业遭遇过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最主要的类型是诉讼,涉及企业比例为63.7%,遭遇贸易调查的企业比例为19.1%。此外,高新技术企业国际化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特别是在海外研发、并购和市场拓展等方面,然而,风险投资在高新技术企业国际化项目中的参与度较低,银行贷款等传统金融手段不能完全满足企业的需求。

我国高新技术发展的创新策略

一是平衡好高新技术领域的开放合作和自主可控。国际科技合作是在更高起点上推进自主创新的重要方式,是推进国家科技发展、培养科技创新人才、提高科技竞争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国际关系的重要手段和现实支撑。西方国家针对我国发起贸易战的背后,指向的是我国自主创新能力体系的构建、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的突破和高端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我国在参与国际创新网络与产业链的过程中,需准确把握开放合作与自主可控间的复杂平衡,并妥善处理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与全球创新体系协同发展的关系。

二是构建高新技术领域技术自主与应急保障体系。面对一些国家的封锁与技术霸权,应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和创新,强化基础研究,对涉及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高新技术建立技术断供预警系统和技术备胎应急机制。建立动态监测平台,实时跟踪全球技术出口管制动态和风险评估,整合政府、企业、智库资源,启动应急与替代方案。同时,设立国家级关键技术清单与备胎研发基金,按技术成熟度分级投入资金,龙头企业联合科研院所建立双线研发团队,确保任一技术路径中断时有替代方案。

三是创新国际高新技术合作机制。打造海外研发网络。倡议成立高新技术领域的多边合作组织或联盟,推动与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在高新技术领域的合作。在欧盟、东南亚、南美洲设立实体化创新中心,允许国内企业在当地组建联合实验室,规避技术封锁的同时吸收国际人才。

四是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化机制与产业集群建设。科技集群是现代创新、商业竞争力和经济绩效的核心,是衡量一个地区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标志。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是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能力、提升国际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并指出“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深刻揭示科技创新必须与产业发展、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同向发力、协同联动、互促提高的内在要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2024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相比其他国家,中国和美国有更多的科技集群跻身全球前100,其中,中国连续两年拥有数量最多的全球百强科技创新集群。

一方面,要加快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化机制,促进知识、技术和人才的高效流动与共享,推动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建立科技大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平台,整合科技资源、产业数据、市场信息等科技大数据,建立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与共享机制。制定细分领域专项政策,针对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等关键领域,提供定制化的税收减免、资金补贴、人才引进等政策。同时,加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畅通技术研发、中试验证、产业化应用全过程,提升成果转化全链条服务能力,实现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协同。

另一方面,着力建设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持续培育承载我国科技创新前沿和未来产业的战略空间,把创新链、价值链、供应链和产业链在空间协同配置,形成我国参与全球竞争和新质生产力布局的核心区域;同时推进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重点前沿领域的集群创新和公共服务综合体建设,打造我国在全球科技创新版图中的品牌效应。

五是建立市场主导的高新技术企业国际化发展服务体系。从国内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础和全球化进程的总体态势看,当前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开始进入加速推进和全面转型的重要发展阶段。为更好地应对全球化带来的不确定性,如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等,提升企业在全球创新网络中的竞争能力和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应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主线,创造更多高水平科技供给,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一方面,构建高新技术国际化服务体系,加强对企业共性需求环节的政策支持。设立国际化保险金,覆盖企业海外知识产权诉讼、技术合规风险等;对企业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按研发投入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组建由国际化龙头企业高管组建的“海外技术特派员”队伍,派驻至驻外使领馆担任企业国际化顾问,提供当地技术生态人脉对接、危机处理等实战指导。

另一方面,加强技术转移、科技金融、科技咨询等服务机构的建设,加强国际知识产权服务,包括国际知识产权申请、保护、运营等方面的服务。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参与高新技术产业及其细分领域国际标准的制定,强化国际市场话语权和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力。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提供高铁、5G等技术支持时,要求一定比例的核心部件采用中国技术和标准,通过市场推动我国技术标准形成事实性国际应用。


(编辑:户静凝)